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名。
招聘单位简介 镇海中学南浔分校是南浔区委区政府、宁波市镇海中学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合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中学。学校位于南浔区上合新区核心地块,校园占地面积约130亩,已于2022年秋季开学。校园计划投入6亿多人民币,建有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各类活动场馆、专用教室和师生生活设施,水榭亭台布局井然,环境氛围沉静博雅,利于师生静心、舒心工作和学习。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确认、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人数 岗 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心理 计划数 6 5 3 4 2 1 岗 位 体育 美术 信息竞赛 计划数 3 1 1 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肯吃苦耐劳,认同镇海中学“教育自觉”“学生在、老师在”等办学理念和“教育贵在成全”等教育价值追求。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 4.浙江省户籍(报名截止时间的户籍所在地)或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2022届、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院校(6所)的应届毕业生可不限生源和户籍。在职优秀教师不限户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6.2022届、2023届毕业生具备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在职优秀教师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层次职称证书为准)。 7.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届、2023届毕业生要求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2025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写《镇海中学南浔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如高校期间荣获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获得各类奖学金、竞赛等奖项及在职期间获得地市级以上名优教师称号、竞赛奖项的,在邮件中可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科”命名),发送到学校邮箱:zhzxnxfx@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 (二)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学校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后,进入测试环节。 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核减招聘指标。 (三)测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者将收到相应的电子邮件,并需根据邮件要求及时回复,准时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回复邮件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并视作放弃)。 测试含教育教学素养评估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1)教育教学素养评估 教育教学素养评估形式以面谈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教育教学观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等)。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教育教学素养评估的应聘者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学科专业测试和课堂实操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①学科专业测试 学科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测试后,按学科划定测试成绩合格分。学科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应聘者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合格成绩;若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课堂实操测试环节。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学科专业测试。 ②课堂实操测试 对合格考生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学科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课堂实操测试形式为上课或试讲(说课),该环节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操作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③教育教学能力成绩计算 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的40%+课堂实操测试成绩的60%。 (3)总成绩计算方式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总成绩=教育教学素养评估成绩的3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7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学校与签约对象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如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经招聘单位研究后决定。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两年内(截止2025年7月31日)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 15067296561(徐老师) 18857250574(王老师)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x 镇海中学南浔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