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兴县林城镇中心幼儿园发展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保育员,现将招聘方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具备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病。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保育员:有从事幼儿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1.身份证、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从业证书等(以上均需要原件加复印件)。 2.《2023年林城镇中心幼儿园招聘报名表》一份。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要求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考试分为面试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共100分,各50%1.根据应聘者情况由幼儿园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面试及现场操作(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工作),对拟定聘用人员进行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定聘用人员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3.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按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本次招聘的保育员属于第三方合同工,福利待遇参照长兴县教育局有关学校第三方用工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第三方为其办理五险。
1.应聘人员服从林城镇中心幼儿园工作园区安排,如不愿意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2.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当天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3.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林城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